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9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规定及审计厅对学校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财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属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持卡人通过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后,持刷卡小票到计财处办理报销结算。凡通过公务卡之外的个人信用卡消费的支出,视同现金结算,财务处将不再报销支付现金。

       二、在职教职工每人应申领一张公务卡,如尚未办理公务卡,请到崂山校区资金科、四方校区财务管理科、高密校区财务管理科领取公务卡申请表和信用卡申请人声明书,填好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各校区财务处相关科室。(申请人在填表时,内容要填写齐全。“单位地址”栏务必注明本人所在单位具体名称,以便银行邮寄卡片和对账单)。

       三、收到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及时开卡,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  

       四、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未能通过公务卡消费结算的,仍然使用转账支票或汇款对公结算的方式。

     五、即日起,在超市购买公务、业务用办公用品的,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持在收银台交缴款后的原始明细发票和刷卡小票到财务处报销。

计财处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序号

公务卡强制
消费目录

备    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支出、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3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04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05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06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0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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